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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与拍卖联手推出融资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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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与拍卖联手推出融资新项目: 拍卖房产解决了首付和贷款问题 为了疏通这一"瓶颈",1999年初,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与建设银行黄浦支行联手推出可按揭产权房拍卖,首场拍卖于3月30日下午进行,所有20套产权房成交后,买受人均可到有关银行办理房产总成交额60%,包括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在内为期10年的组合贷款,拍卖引起巨大反响,有近千人观摩了拍卖会,254人交纳保证金参加竞买。虽然这一项目的推出,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市民拍卖房产一次性付款能力不足的问题,从而提高了拍卖成交率,使法院结案速度加快,确有较深远的意义,因而引起媒体的高度关注。但这一作法,买受人在首付了40%的成交价款后还需同时支付60%的保证金。因为依据法院审结案件中的程序规定,法院必须收取款项才能结案、下裁定,拍卖行和买受人才能去办理产权过户和贷款手续,待银行发放了贷款后才能返还买受人支付的60%保证金,这一周期一般要2-3个月。因此,市民起码在一定时间里还得凑齐款项,甚至向亲朋好友借钱。因此,可按揭房地产拍卖并没有彻底解决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的问题。 为了从根本解决这一问题,经过市场调查和充分论证,最近,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与上海东方典当有限公司合作,充分凭借上海东方典当有限公司短期融资的优势,为在上海国拍公司成功竞买房产的市民办理抵押、质押融资服务,从而从根本上了却了市民一次性付款的老大难问题。到上海国拍公司房地产拍卖会参加竞买,并且成为买受人,在首付了成交价款的40%部分以后,如果支付余额有困难,可向上海东方典当有限公司办理融资手续。具体的作法是,经一定的初审后,在通过"东方典当"办理相关手续,可将自己的其它财产进行抵押、质押, 典当公司支付买家首付后的其余60%货款,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上海东方典当有限公司联合有关房地产公司为客户申请银行贷款,所得贷款还给典当公司,与可按揭房地产拍卖相比,这一作法,解决了买受人难以支付首付后的60%保证金问题,而买受人所付的费用不超过银行同期利率,可谓"四两拨千斤"。如果买受人首付40%也有困难,但有其它财产,"东方典当"也可办理融资服务。这一融资项目的推出,给有意向购房的投资者和想购房却手中一时暂无足够资金的市民带来福音,而在国内拍卖、典当业又是一次创新,较之1999年推出的可按揭房产拍卖又进了一步。首次推出的这一拍卖将于11月19日进行,届时有近十套独立成套的住宅房的买受人可享受这一待遇。 |